时间:2025-01-30 17:50
一、自愿离职怎么才能领到失业保险金
在大多数情况下,自动申请离岗是不能得到失业保险金的支付的。
然而,若您能够证明自己属于必须强制结束工作关系的范畴,那么就有可能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譬如,由于雇主未能依据劳工合同做出承诺的内容,即提供周全有效的职业保护或工作条件、及时且按约定数额支付工资以及依据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行为,迫使您不得不离开现有的工作岗位,那么在此种状况下,您可能就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值得提醒的是,即使您确实属于非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仍需要同时满足已经办理了相应的离职登记手续,并且拥有积极寻找新工作的要求;
此外,您的原雇佣机构和您本人也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连续缴纳至少一年的各种应付费用。
我们强烈建议您认真参考相关的法规及政策,以确定您是否真正具备上述条件。
二、自愿离职领失业保险金有啥法律依据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关键条件。通常情况下,自愿离职不符合该条件,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这种虽属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但视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者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所以,自愿离职能否领失业保险金,要具体判断是否符合上述法定特殊情形。
三、自愿离职申领失业保险金有啥法律依据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一般情况下,自愿离职不符合领取条件。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各地实践,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虽主动离职但实质是用人单位过错导致的,可视作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法律依据。劳动者需准备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情形的证据,按规定程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便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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