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权益保障 > 什么叫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叫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24-04-07 09:40

一、什么叫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在法定意义上的“非自愿解雇”中,这往往体现为企业不经和员工充分商议,擅自对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进行重大修订,同时放弃薪资发放及社会保障两大基本权利,导致劳动合同根本无法正常运作,从而逼迫受聘者主动提出解约申请。

对于那些遭受此类不公正待遇的员工而言,企业理应负担起所引发的违约责任,向其全额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金,并且有可能需要进一步支付赔偿金以弥补其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劳动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有什么

劳动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劳动者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上一篇:什么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下一篇:被公司开除有什么补偿

注册/登录获取更多内容

获取验证码
城市招聘
热门职位
推荐企业
最新资讯
公招信息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儿科医师招聘公告心血管内科录入员招聘启事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外备案制人员公告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八医院医院第二季度社会用工招聘公告月亮岛街道杨丰社区卫生服务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南门、叠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第三批)人才招聘公告【人才招聘】第九六〇医院社会聘用人员招聘公告荥经县2025年公开招聘中医类卫生专业技术编外人员的公告荥经县卫生健康局荥经县总医院关于荥经县2025年引进四川省定向医学专科生的公告砚山县阿舍乡卫生院2025年第四期招聘公告彭州市葛仙山镇卫生院诚招药剂科工作人员2名巍山县青华乡卫生院新山村卫生室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的通告荣县长山中心卫生院来牟分院中医师招聘启事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启事太原市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招聘聘用制医生公告周至县马召中心卫生院招聘公告共和县中医院关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学部药剂人员招聘启事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关于招聘见习人员的通知2025年揭西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汕头大学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教辅人员招聘启事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二批技师岗位招聘公告陆军军医大学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大坪医院)七位一体人才引进-护理人员招聘陆川县良田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公告晋江市安海镇梧山中心幼儿园2025年秋季后勤人员招聘公告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公告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2025年行业专才招聘公告天水市麦积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马跑泉中心卫生院就业项目招聘公告北华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哈尔滨市道外区大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展开
客服
小程序
公众号
工具箱

专业

深耕医疗行业9年

精准

海量医疗行业人才

便捷

求职顾问一对一服务
登录/注册 密码登录
+86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